
播者:云图
作者:于波
互联网技术迭代催生媒介新形态、PC时代到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跃升,重塑了互联网流量分布及商业模式,同时也改变了网络侵权治理格局。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往往手段更加隐蔽、成本更加低廉、损害更加深重,而以《数字千禧年版权法》确立的“通知-移除”规则不仅异化为网络服务商逃避责任的制度工具,在应对复杂频发的网络侵权时,也面临规则失灵的窘境。在此背景下,打破旧有的网络治理思路,设立网络服务商审查义务进行规则补强势在必行。 研究网络侵权离不开网络服务商这一特殊主体,明确其角色定位、内涵外延是探索义务设定的前提。为此,本书以网络服务商这一角色为锚点,从审查义务设立的基本问题、正当性、可行性及规则化四个方面展开,旨在构建一套以网络服务商审查义务加“通知-移除”规则这一兼具事前与事后保护的互联网治理新模式,积极响应未来内容为王的网络生态的法治需求,助力网络强国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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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序
第一章
网络服务商知识产权审查义务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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